第一條(申請)
- 這些住宿預訂服務使用條款(以下稱“使用條款”)適用於您使用在線客房預訂服務(“住宿預訂服務”)(由我們公司管理和運營)時進行的所有行為。公司提供的“會員服務”,並且您在同意這些使用條款後應使用住宿預訂服務。
- 如果公司在住宿預訂服務中提供了任何預防措施(“注意事項”),則每項此類預防措施均應構成本使用條款的一部分。
- 公司將根據您對住宿預訂服務的使用,認為您已經同意這些使用條款。
- 住宿預訂服務是公司提供的會員服務之一,本使用條款中未列出的事項應遵循“會員服務使用條款”。此外,如果這些使用條款與“會員服務使用條款”之間存在差異或衝突,則以本使用條款為準。
第二條(住宿預訂服務的定義和住宿合同的訂立)
- 術語“住宿預訂服務”是指使您能夠通過Internet預訂由公司預先註冊的客房的服務。
- 當您通過互聯網預訂客房時,公司的計算機系統會發出“預訂號”進行此類預訂,並且公司與您之間的住宿合同應在屏幕上顯示該“預訂號”時締結。住宿預訂服務;但是,即使即使您的計算機屏幕上未顯示“預訂號”,儘管已經發出了這種“預訂號”,但由於通訊情況,計算機故障或其他原因,如果您可以使用公司的“預訂確認/更改/取消”功能,並確認您的預訂詳細信息。
- 3.對於前款,公司將向您事先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包括“預訂號”的“預訂確認電子郵件”,以證明住宿合同的訂立;但是,即使您由於溝通狀況,錯誤顯示您的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非公司原因而無法收到“預訂確認電子郵件”,住宿合同的簽訂也不會以任何方式受到影響。
- 當公司與您根據本條規定訂立住宿合同時,公司將認為您已承擔承擔公司另行規定的取消費用的義務。
第三條(住宿預訂服務中的住宿費概念)
- 您承認公司提供的有關空缺,住宿費和其他事項的信息可能與其他媒體提供的信息有所不同。雖然公司提供的住宿費包括消費稅,但在某些情況下,住宿費不包括服務費和其他稅費(沐浴稅,酒店稅等)。
- 您確認公司提供的住宿費用可能會改變。新的住宿費(變更後的住宿費)僅適用於在變更住宿費後與公司簽訂住宿合同的用戶,而以前的住宿費(變更前的住宿費)將適用於公司的用戶在更改住宿費用之前達成住宿協議。
- 如果在住宿合同簽訂後更改了住宿費,而您隨後又更改了預訂,則新的住宿費(更改後的住宿費)將適用於您;但是,前提是,如果更改僅限於減少住宿晚數和/或客房數量,則將向您收取原先的住宿費(更改前的住宿費)。
第四條(變更/取消保留的執行以及未經通知不得取消)
- 如果您想取消客房預訂,則必須在公司的“預訂確認屏幕”上確認預訂並採取取消程序;但是,如果您因丟失確認預訂所需的預訂號而使您難以或無法確認預訂,或者由於某種原因您沒有收到預訂確認電子郵件,則必須要求公司重新發送預訂通過公司的“預訂確認屏幕”確認電子郵件,其中包括預訂號,並在收到預訂確認電子郵件後立即採取取消程序。如果在公司規定的期限內由於某種原因沒有收到重新發送的預訂確認電子郵件,則必須聯繫公司指定的聯繫信息並採取取消程序。如果公司因您忽略上述程序而遭受任何損害,則您有責任賠償公司遭受的此類損害。
- 當您取消預訂時,取消將在以下所列的每個時間點生效。
- 通過互聯網取消預訂時:在公司的“預訂驗證屏幕”上顯示“預訂取消通知”的時間點。
- 當您直接與公司聯繫並取消預訂時:公司及時通知您取消預訂已獲批准。
- 根據其他方法取消預訂:根據公司規定的方法發送預訂取消通知的時間點。
- 如果事實證明您無法在預定的住宿日期過夜,則必須立即通知公司有關事宜,並按照公司的指示進行。如果您有義務向公司支付取消費用,則必須在公司規定的付款日期之前按照公司規定的方法支付公司指定的取消費用。
- 如果您沒有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出現在預定的住宿日期上,並且不使用住宿預訂服務,公司將視您的行為為“取消,恕不另行通知”,並且公司可能會採取必要措施(包括法律訴訟)來中止您的使用住宿預訂服務。在上述情況下,您必須在公司規定的付款日期之前按照公司規定的方法支付公司指定的取消費用。
- 如果您想更改預訂,則必須直接與公司聯繫並立即採取更改預訂的程序。
- 當您更改預訂時,更改將在下面列出的每個時間點生效。
- 當您直接與公司聯繫並更改您的預訂時:公司及時通知您您的預訂更改已獲批准。
- 根據其他方法更改預訂:根據公司規定的方法發送預訂更改確認通知的時間點。
- 根據您採取更改預訂程序的日期,您可能需要支付公司指定的取消費。在上述情況下,您必須在公司規定的付款日期之前按照公司規定的方法支付公司指定的取消費用。
- 即使在您不希望取消預訂的情況下,如果公司確定您對住宿設施的預訂將違反法律或在合理程度上不適當,則住宿設施也有權取消您的預訂。
第5條(應注意的事項)
- 未經公司事先批准,您不得複制,發送或允許第三方使用,無論使用何種方法,將因使用住宿預訂服務而用於私人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而獲得的信息。
- 如果您預訂需要押金的計劃,則必須在公司指定的付款日期之前支付該押金。即使您未在公司指定的付款日期之前支付押金,您的預訂也不會被取消。
- 在上一段中,即使公司要求您通過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已註冊的聯繫方式要求您支付這筆定金,還是未能與您取得聯繫,您仍需事先確認公司有權確定您的預訂已被取消,恕不另行通知;但是,前提是您的預訂在公司尚未向您發送取消預訂通知的階段仍然有效。
- 您應自行承擔住宿合同的責任,如果對住宿預訂服務有任何疑問或要求,請直接與公司聯繫。
- 除前四段外,您還必須充分理解並遵守公司單獨規定的條件和規則。
- 使用住宿預訂服務時,您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 冒充第三方並發送/寫入信息的行為;
- 根據公司認可的方法以外的方法使用住宿預訂服務的行為;
- 發送或編寫有害的計算機程序的行為,或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或垃圾郵件的行為;
- 侵犯或可能侵犯公司或第三方的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的行為;
- 誹謗,誹謗或侮辱公司或第三方的行為;
- 向他人洩露危害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文件和圖形的行為;
- 註冊有關來賓或您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的虛假或有缺陷信息的行為,無論是否有意為之;
- 不支付公司開具的押金,取消費或住宿費的行為(無論原因如何);
- 給公司或第三方造成麻煩的行為,例如通過違反公司行為;
- 進行被認為是不可能的預訂的行為,例如在同一日期預訂多個住宿設施;
- 做出被確認為轉售給他人或用於商業目的的保留行為;和
- 違反或可能違反法律和法令的任何其他行為。
- 如果公司或第三方因您的與前款任何一項相對應的行為而遭受任何損害,則您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且不得對公司造成任何損害。
- 如果公司根據第6條取消您的客房取消,則必須向公司支付取消費用。
- 如果您對公司提供的住宿預訂服務有任何投訴,則應隨即向公司提出投訴。
- 如果您是未成年人,則必須在獲得法律代表的同意後進行保留。如果您偽造已獲得您的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或您是成年人,則不得撤回在這種假裝下進行的行為。
第六條(違約事項)
- 如果您違反了上一篇文章中規定的要遵守的事項,或者公司以其他方式確定您的行為不適合運營住宿預訂服務,則公司可能會導致您中止此類行為,請取消與您,停止使用住宿預訂服務,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包括法律訴訟),例如向您賠償損失。
- 如果假設您違反了前條規定的要遵守的事項,或者公司以其他方式合理地確定您的行為不適合經營住宿預訂服務,則公司可能會要求您確認該行為的詳細信息。
第七條(住宿預訂服務的暫時中止)
- 在與以下任何一項相對應時,公司可以臨時暫停住宿預訂服務的運營,恕不另行通知:
- 公司將執行住宿預訂服務的維護或更改其規格;
- 由於發生或可能發生災難或其他緊急情況,公司無法操作住宿預訂服務;要么
- 公司確定出於不可避免的原因需要暫時停止住宿預訂服務的運營。
補充規定
本使用條款自2018年3月26日起制定並執行。